案件描述:我有个朋友卖假货服装,公安局按照手写账本记录的销售金额可以定罪吗?他卖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服装,检察院退回补冲侦查了,找不到买的人,警察怎么核实具体准确金额啊,法院会按记账本上的具体金额量刑吗?记账本记录在不同的地方共计销售400多万,会判多久啊?
答:所谓的记账本也就是本案中存在的书证,如果得到犯罪嫌疑人的确认之后,这些书证就具备了证据的效力,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那么就需要解释这些书证的来源以及为何销售金额和书证出现存在出入,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具有合理解释的话,那么就按照其账本中的金额予以认定。
关于销售服装的金额和数量,不仅要结合账本,而且要结合嫌疑人供述以及进货来源、销售流向等,当然,如果嫌疑人对于整个销售情况进行记账,并且对于销售记账情况进行确认,那么是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的。而且需要提醒你的是,关于最终金额认定并不是一个较为简单的认定过程,而是要结合在案的所有证据作出,所以仅有账本的情况下,能否认定案件的数额,我想应该是否认的,但是账本如果结合其他在案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最终的销售数额。
如果其最终认定销售数额在400万左右,那么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数额巨大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所以如果案件真的有400万的销售金额,那肯定是在三年到七年的量刑档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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