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弟弟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挂网上追逃了,第一次是我弟弟他们被受害人打伤,但是我弟弟没有报警。后来我弟弟他们又去报仇十个人左右打三五个。是从犯,只是到边上打了几下,期间主犯已经赔偿对方,对方并且已经谅解这个事情了,到现在已经过去五个月了,请问去自首派出所会怎么处理,没抓到人的情况下案件会到法院吗
答: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没有讲清楚,也就是你弟弟几人去报复被害人,到底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这个需要你进一步说明。
而如果你弟弟仅仅是从犯的话,我倒是建议你们要积极面对这个问题,因为如果情节较轻的话,说不定在检察机关那里,已经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一直躲避并不能解决问题,除非你以后的生活想一直活在躲避之中。
而如果你弟弟既是自首,又是从犯,那么很可能会判处缓刑,而且判处缓刑的概率非常大,同时如果你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那么在法院量刑的时候,会充分考虑这些情节,最终的结果恐怕比你东躲西藏要好得多。
而最后你问没抓到人会怎么处理。一般情况而言,如果部分嫌疑人在案,部分嫌疑人不在案,那么对于在案的嫌疑人可以进行先行判决,等待其他逃跑嫌疑人到案之后,再对逃跑的嫌疑人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的刑罪如下:
1. 对于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包括随意殴打他人并情节恶劣,或者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并情节恶劣,以及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并情节严重的行为。
2. 如果涉案行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并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并处罚金。
至于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7天。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限内,警方未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或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如果在拘留期满后,检察机关认为存在足够的证据支持指控,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那么案件将移交给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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